【转载】四川又一地发布通知:明确中小学生作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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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游仪

  近日,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发《关于严格落实中小学生作息时间要求的通知》,明确全市中小学生课间活动、课后服务等时间。

  《通知》明确,小学上午第一节课行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下午第一节课行课时间一般不早于14: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因家庭特殊情况确需提前到校的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组织学生开展早读或体育锻炼。

  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不含课外活动)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上下午应均衡安排。每节课教学时间小学一般不超过40分钟,中学一般不超过45分钟。

  中小学课间休息一般为10分钟,坚持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每天上、下午眼保健操各5分钟。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当天下午课后开展一节体育锻炼课时,保障学生每天校内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教师不得采取“拖堂”或其他方式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时间,不得对学生课间活动设置不必要的约束。

  初中走读生晚自习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20:00;寄宿制学生晚自习结束时间不晚于21:00。高中走读生晚自习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21:30;寄宿制学生晚自习结束时间不晚于22:00。初中学校可根据学生需求,在工作日开设晚自习班,为学生在校内完成作业提供便利,不得组织集体补课或讲授新课,学生自愿参加。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通知》,学生午餐、午休时间一般为12:00-14:00;因开展特殊教育教学活动等情况的,中午休息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小时。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严禁占用学生午休时间讲授新课、集体补课、集中答疑、布置作业或组织考试等。

  课后服务时间每周5天、每天2个课时,一般为周一至周五下午正常行课结束后至18:00期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采取“1(作业辅导)+1(兴趣培训或实践活动)”的模式进行,提升课后服务质量;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不得集体补课、不组织学科性集中教学或上新课、不对课堂内容进行延伸和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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