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易购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10.73亿元在舞台欢歌笑语的小沈阳,如今却平淡出奇,背后有何“隐情”?

5个月前发布 SanS三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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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5月12日,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根据公告,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期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诉讼、仲裁收取案件情况进行了统计,包括公司及子公司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24)苏01民初852号四川长虹佳华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原告,简称“长虹佳华”)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合同纠纷一案,长虹佳华要求公司分支机构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宁采购中心(简称“苏宁采购中心”)支付货款本金722,218,927.58元,长虹佳华另请求南京中院判令支付资金占用费173,348,687.00元(暂计至2024年4月21日)及以722,218,927.58元为基数,按照每年6.5%计算,自2024年4月22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资金占用费,以及诉讼费、保全费,相关金额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7.87%,由此带来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新增未披露诉讼、仲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比例达到10%以上。

截至目前,扣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苏宁易购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新增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约0.8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0.74%;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新增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约10.7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9.43%。

苏宁易购表示,长虹佳华作为公司消费电子产品供应商,公司与其业务一直正常合作。公司对长虹佳华的应付货款,持续通过现金及合作毛利予以偿还,自过去3年以来应付货款规模已通过前述合作模式累计偿还约10.7亿元,应付货款金额大幅下降,且公司子公司为苏宁采购中心应付长虹佳华款项提供了足额的不动产抵押担保,截止目前,公司针对约7.22亿元应付款项提供了12.58亿元的不动产担保,合作伙伴风险可控。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积极处理问题的原则继续保持正常合作,结合过往几年已经成熟的合作模式,苏宁易购认为,应付款项将恢复到合理的信用额度和账期范围内。对于本次诉讼,公司会在法律的框架下,本着长期合作的原则,在事实和数据的基础上,积极协商适当的解决方案,满足合作伙伴的合理诉求,也会充分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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